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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法规

2021物业全部取消?这3个新权益业主们需知晓

来源: 中职协物业经理人  日期:2021-05-05 09:41:50  点击:  属于:政策法规

近年来,我国城镇化率稳步提高。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,城镇化率从1990年的22%上升至2012年的52.57%,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60%,预计到到2025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.5%。

而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,未来也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居住在城市商品房。而不论是买房还是租房,只要居住在商品房,就离不开跟物业打交道。

的确,物业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对购房者来说,有些购房者为了购买一个配备着好物业小区的房子,甚至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买房。但是令人失望的是,尽管人们对物业公司及物业服务寄予很高的希望,但实际上很多物业公司在收费后并不能很高的提供物业服务,有的物业公司甚至把自己定位成小区的主人和业主的领导,在这样错误的定位下,物业公司就更难给小区提供优秀的服务。

于是,现实生活中就出现物业公司在收物业费时很积极,想尽办法向业主收取物业费,甚至“咆哮式”堵门向业主们收取物业费。而在小区服务和建设方面则十分不积极的不作为现象,与业主的关系也陷入越来越差的恶性循环。

不仅有小区辞退老物业,引进日本物业为小区服务,甚至还有业主将“干啥啥不行 收钱第一名”的“锦旗”送到物业公司,已表达自己心中的不满。这样的大环境下,“取消”物业,让业主自行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。例如陕西的一个小区里,因为物业多年不管了的原因,就将物业赶走了,实现自主管理。这样一来,这个小区5年就节省了100多万。

不过这样的案例毕竟是个案。而“取消”物业毕竟是一件大事,不能“一刀切”的处理。针对“取消”物业的呼声,国家官方媒体也做出回应。例如新华社就回应说,物业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,一刀切地全面取消物业并不现实。

此外,2021年开始实行的《民法典》,也专门对物业发布了一系列政策,规定业主享有3个“权益”。进一步调和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。

首先,业主有对物业的选择权。根据以往的情况,面对物业的乱收费、服务差等乱象,尽管业主大会也可以更换物业,但不仅过程繁琐,而且没有相关规定强制老物业搬走。所以在过去业主们想更换物业公司真的非常难。但根据新规规定,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,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。而且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,业主有权依法更换。这也就意味着,以后如果物业出现服务效率低或环境管理、卫生管理不到位,让业主不够满意,那么业主就有权“辞”掉物业公司或物业的服务人员,这也就给物业的服务和管理做出更高的要求,物业公司必须做出改变。

其次,不合理的钱不用交。新规规定,业主对物业费有知晓权,也就是说以后物业所有的收费情况和花销都要向业主公开透明,不得以“模糊”的手段欺骗业主。这就避免了以往物业公司乱收费、高收费的违规情况。此外,以下几种情况业主也无需缴费或可以减少缴费。

一种是开发商如果逾期交房,业主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物业费的,此外还有普通住宅交付之后,空置时间超过一年,则应该按照运营成本降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用。

第二种, 如果由于开发商的问题,导致小区的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,这种情况是需要相应减少业主的物业费的,其中的差价则应有开发商补给物业。

最后,一些不合理的收费,如曾经新闻报道过的,沈阳某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办理入住时交纳20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;锦州市某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必须缴纳三年物业费;辽阳市某小区物业公司收取每个业主2000元装修保证金等现象,都属于物业乱收费的不合理收费,业主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。

最后,业主对小区的盈利有一定的收益权。过去大家总是习惯性给物业缴纳各种费用,很多人却不知道,物业单位拥有运营能力,物业如果管理能力强,很大可能还会给小区创收。今后,如物业公司在物小区广告、房屋租赁、家政介绍、外来车辆停车费和场地使用费方面的收入,最终都将由业主拥有。

物业和业主应该是平等的关系。业主负责出钱,物业负责服务,二者应该相互尊重。总而言之,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,都应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,这样物业行业的乱象一定会减少,而每个人也就能拥有更健康的生活环境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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